台大校长管中闵被弹劾,暴露蔡当局不择手段的“绿色恐怖”

2019年07月05日 15:06:00 来源: 中国台湾网

  台湾“联合新闻网”5日发表社论指出,台湾近日主动公开审理台大校长管中闵遭弹劾案,让蔡当局半年来看似偃旗息鼓的“拔管”大业,继续受到更多的社会瞩目,也让人充分见识到民进党当局为打击异己如何罗织、“监察院东厂”为铲除忠良如何构陷。管中闵沉痛地说,希望自己是“遭受到政治迫害的最后一个人”,更令人思之不寒而栗。

  去年初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选出管中闵担任校长后,民进党当局一整年举全党之力,倾整个台当局之能,“卡管拔管”,却毁剑断戟,接连下台三名“教育部长”,更在“九合一”选举中遭到人民痛责,最后在看不下去的前“教育部长”叶俊荣“求仁得仁”下,管中闵终于能够就任台大校长。只是,管中闵才上任,台湾“监察院”就另启战线,在“蔡英文系”的“监委”主导下通过弹劾管中闵案,移送“司法院公惩会”审理。

  一年多来,外界持续看到蔡当局为了“拔掉”管中闵,采取各种侵夺大学自主、践踏台大尊严的枉法手段,都没想到民进党追杀政治异己的意志如此惊人,连全台最高学府的校长都无以幸免。民进党根本把大学校园当政治厮杀的战场,即使“拔管”一役,折戟沉沙,也不能撼动蔡当局“肃敌”的丝毫决心。

  如今“公审”大戏上场,焦点摆在管中闵被控在担任公职期间,为周刊撰写社论,获取“兼职”报酬,违反台湾的“公务员服务法禁止兼职”规定。人们悚然发觉,台湾“监察院”自甘沦为“东厂”爪牙的“蔡系监委”,为了政治追杀管中闵,竟然可以如此恣意滥权、臆测妄断,甚至曲解法令、罗织构陷!

  “监委”究竟以什么名目,可以任意调取管中闵20年所得税数据?不仅追索期间远远超出管中闵担任公职时期,也远逾一般税务追征时效,更几乎是以重罪追诉期的前提在搜罗罪证。这不仅严重侵犯个人隐私,也根本不属监察权范围。

  “监委”还逐笔检视,要求所有单位必须详细交代过去和管中闵来往的细节,即使制造不出罪证,也能产生绿色恐怖效应。但如果“蔡系监委”可以恣意滥权到如此地步,那么一旦面临选举的政权保卫战时,蔡当局那些“东厂、西厂”还会祭出什么血滴子?

  好笑的是,“监委”上天入地穷搜宇内,查不出什么不法线索,只找到一个稿费收入,就如获至宝,于是把乌龙拼凑的数据当罪证,通过弹劾。事实上,岛内媒体多如过江之鲫,更不乏绿得出汁的媒体,真要弄清楚媒体组织编制与作业实务,何难之有?“监委”既不愿了解,亦懒得查证,甚至臆测妄断,见影就开枪,甚至把有些别人所写的文章也都胡乱栽到管中闵头上。这不是罗织,什么是罗织?这不是构陷,什么是构陷?

  在实务上,台湾所有媒体对于所邀定期或不定期外稿作者,从来不会认为是“兼职”;在法令上,也未曾将媒体的邀稿,视为编制内职务或编制外临时工作。因此从台湾“司法院”释字六号、十一号、七十一号解释,到台湾“公务员服务法”有关兼职之限制,甚至“铨叙部”的相关函释,均不能用来定罪管中闵。“监委”却罔顾事实,刻意曲解法令,罗织迫害,以遂行政治追杀。

  当前,除考试权外,蔡当局已经先后出动“立法”、“行政”、“司法”和“监察”部门来追杀管中闵。管中闵引语出《史记酷吏列传》的“深文周纳”,即不根据事实巧妙引用苛刻法条入人于罪,来形容自己遭到的政治迫害,可说恰如其分;但用“酷吏”来比喻蔡系“监委”,其实已嫌轻描淡写;至若进而用“深文周纳”来形容蔡当局以“转型正义”和“国家安全”为名,进行系统性、猎巫式的绿色恐怖行动,则可谓中肯贴切。

[责任编辑:李杰]